1、依据沪教委学【2013】2号文件精神,坚持贯彻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,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;
2、对报考我院的考生,必须达到上海市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本科报考资格线,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无级差,同分考生依次按外语、语文、数学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我校不另行组织测试;
3、各专业要求2012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成绩等第达C级及以上;
4、凡报考我校的考生,必须达到上海市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本科报考资格线,具有2012届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且成绩等第达2B1C及以上者,直接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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